中华文化教师素养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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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和明代曾设“采药师”和“采药夫”的职务。《新唐书· 百官志》“太医署”下说:“凡课药之州,置采药师一人。京师以良田为园,庶人十六以上为药园生,业成者为师。凡药,辨其所出,择其良者进焉。”明郑少谷有《画山水引》诗,诗中有句谓:“我亦天台采药师,为君更话蓬莱水。”自诩为天台山采药的“采药师”。明李辅《全辽志》卷二“徭役”载辽东都司设“医学采药夫六名”。清黄遵宪《日本国志· 工艺志》说:“允恭帝之初,征医于新罗,新罗王遣金武来,始知医方。其后钦明帝时,百济国遣医博士奈卒王有稜陀、采药师施德潘量丰、固德丁有陀赍书籍药品来。” 百济国有“采药师”,应该也是受中国职官制度的影响。
唐代的法律制度也涉及采药的内容,如《唐律疏议》卷第十六“擅兴”:“诸役功力有所采取而不任用者,计所欠庸,坐赃论减一等。疏议曰:谓官役功力,若采药或取材之类,而不任用者。若全不任用,须计全庸;若少不任用,准其欠庸,并倍坐赃论减一等。”
《清实录》卷二百九十《道光朝》道光十六年有如下御批:
谕军机大臣等:本日据容照奏,请查革历年陋习一折。破除一切,可嘉之至。马兰镇属十三营汛,向年采取各种药草,呈交镇署,并各该管上司衙门,均有馈送。汛兵既以采药致误差操,甚至雇觅居民人等进内采取,难保无匪徒混入。借此砍树刨参,不可不防其渐。至金莲花、鹿衔草二种,所产之地,尤关紧要。何以令人擅入采取馈送,殊出情理之外。着容照即将此项陋习详细查明,始自何年,据实具奏,毋稍含混。
文中所言“马兰镇”归直隶统辖,位于今河北遵化,乃清东陵所在地。可知当时在陵区有采药并上缴上级部门的做法。汛兵为采药耽误了差事和训练,甚至雇用当地人入陵区采药,所采之药有人参、金莲花、鹿衔草等。陵区乃禁地,自然不容外人擅入采挖,故道光帝有此申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