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略”者,略叙春灯史之大概也。《荀子·非相》篇说:“传者久则论略,近则论详;略则举大,详则举小。”
新年放灯,最早记载始于秦,唐徐坚等《初学记·器用部·灯》引王朗《秦故事》:“百华灯树,正月朔朝贺,殿下设于三阶之间,端门外设三尺、五尺灯,月照星明,虽夜犹昼。”当时遵行颛顼历,以建亥之月(夏历十月)为岁首,且还远没有正月十五的节日概念,自然与上元放灯无关。
即使夏历通行后,有了正月十五的节日概念,节俗活动中还迟迟没有“放灯”的记载。
如三国魏在正月十五试鼓,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说:“祢衡被魏武谪为鼓吏,正月半试鼓,衡扬枹为《渔阳掺》,渊渊有金石声,四坐为之改容。”这无疑是后世“太平鼓”的滥觞。
如宗懔《荆楚岁时记》记楚俗:“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门户。其夕,迎紫姑,以卜将来蚕桑,并占众事。”这是“祀门户”、“迎紫姑”的较早记录。又,同书隋杜公瞻注引《石虎邺中记》:“正月十五日,有登高之会。”正月十五日登高,至隋时仍在继续,《隋书 · 元胄传》说:“尝正月十五日,上与近臣登高,时胄下直,上令驰召之。及胄见,上谓曰:‘公与外人登高,未若就朕胜也。’赐宴极欢。”晚近河南等地于是日登山或登城,乃其风俗遗存。
北魏则盛行打竹簇,《北齐书·尔朱文畅传》说:“自魏氏旧俗,以正月十五日夜为打竹簇之戏,有能中者即时赏帛。”
隋时还盛行傩戏,《隋书·长孙平传》记长孙平开皇中在相州刺史任上,“会正月十五日,百姓大戏,画衣裳为鍪甲之象,上怒而免之”。角抵是傩戏中最引人注目的节目,故也泛称傩戏为角抵之戏,《隋书·柳彧传》说:“彧见近代以来,都邑百姓每正月十五日,作角抵之戏,递相夸竞,至于糜费财力,上奏请禁绝之。”柳彧是文帝时人,曾持节巡省河北五十二州,于颓风多所矫正。他在奏折中说:“窃见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戏朋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兽面,男为女服,倡优杂技,诡状异形。以秽嫚为欢娱,用鄙亵为笑乐,内外共观,曾不相避。高棚跨路,广幕陵云,袨服靓妆,车马填噎。肴醑肆陈,丝竹繁会,竭资破产,竞此一时。”(同上)这与后世流行的走灯祀赛又何等相似!
在正月十五夜间打竹簇、举傩戏等,照明是必然的,也包括“燎炬照地”,但与“放灯”不是一回事,这就要注意“灯”、“烛”、“炬”、“燎”等概念的不同。“放灯”既是节序风俗现象,也与灯具史的渐进自然有着密切联系。
关于上元放灯的由来,大致有四种说法。
一是祀太一神之日,太一又作太乙、泰一。
按《史记· 天官书》张守节《正义》说:“泰一,天帝之别名也。”并引刘伯庄语曰:“泰一,天神之最尊贵者也。”《孝武本纪》说:“天神贵者泰一,泰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泰一东南郊,用太牢具,七日。”宋玉《高唐赋》就有“醮诸神,礼太一”之咏。
又按《史记· 乐书》:“汉家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一甘泉,以昏时夜祠,到明而终。”这是说自汉代开始,正月第一个辛日祀太一神于甘泉宫,自昏至明,则必然张灯。但正月第一个辛日,必不在十五日,以后风俗转移,遂固定于十五日。《初学记 · 岁时部下》就说:“今人正月望日,夜游观灯,是其遗事。”这个观念延至后世,明祝允明《上元日喜晴柬董博士及诸秀才》自注:“上元张灯事,起于汉祠太乙。今俗借灯为登,以为祝丰年之兆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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