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现象如今越来越普遍,已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不过,晚婚现象并非现在才有,用一句俗话来说,可谓“古已有之”。
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隋唐史专家张国刚先生,经过仔细统计和梳理现存5100多通墓志中的有效样本后提出,唐代女子23岁以后结婚在当时被认为是晚婚;接近83%的男子在17至39岁结婚,其中17至25岁结婚者占一半;丈夫初婚年龄普遍大于妻子,丈夫初婚婚龄大多在30岁以上,而妻子初婚婚龄大多在19岁以下。也就是说,老夫少妻是唐代婚姻的主要模式。
《周礼地官》“媒氏”职掌(局部),《周礼疏》,宋两浙东路茶盐司刻宋元递修本
为什么会出现白居易所说的“近代多离乱,婚姻多过期”呢?“婚姻多过期”的原因很多。张国刚教授指出,白居易所处的时代正是唐代中后期,社会处于动荡之际,正常的婚嫁难免受到干扰,法定的婚龄往往不降反升,晚婚现象也就增多了。当然,这是影响晚婚的外部因素,主要原因在于内在因素。唐代中下层官吏往往因为经济上的原因或热衷仕途,结婚一般比较晚。由于唐代的门第观念依然盛行,很多男性都是在考中进士或取得一定的官职,具备了娶到高门第女子的资格后,才正式结婚的,因此,当时男子三四十岁结婚是很自然的事情。至于女性晚婚,张国刚教授从墓志中所载的一些具体案例做了分析。比如,有位梁姓女子32岁才结婚,可能主要是因为体弱多病而错过了适婚年龄。甚至有一位博陵姓崔的女子36岁结婚,可能不是初婚,而是改嫁。
白居易像
不过,唐代晚婚的主要原因,实际上与现在差不多,主要还是经济因素造成的。张国刚教授在《唐代家庭》一书中引用了赵守俨先生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赵守俨先生指出:唐代婚礼仪式极其繁琐,宾客众多,勒索过分,对中等家庭而言,举办一次婚礼,也难免倾家荡产,自然影响到男女的婚嫁,甚至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另外,唐代士大夫帮助亲属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帮助孤苦无依的侄女或外甥女婚嫁,也从侧面反映了家庭财力的薄弱直接影响到子女的婚嫁。
张国刚教授是国内第一批筚路蓝缕开拓家庭社会史的学者之一,成果斐然,积累深厚。他的新作《唐代家庭:生活、生计与家风》一书,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即将于本月底面世。这本新书聚焦唐代的家庭形态、生计维系、分家析产、婚俗礼法、夫妻关系、妇女生活、尊长赡养、子女生育,乃至性爱伦理等家庭生活史内容,广泛吸取各种史料,如传统史传、墓志石刻、敦煌吐鲁番文书、诗歌、笔记小说、佛教文献等材料,生动剖析了唐代家庭的家教门风、世俗信仰及乡里组织等议题,浓墨重彩地编织出唐代家庭生活的多彩画卷,尤其是揭示了唐代基层社会的运作实态,是近十余年唐代家庭与社会研究之佳作。唐代饮食男女的晚婚现象及其原因分析,是这本书中的精彩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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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刚教授的这本新书,以综合运用各类考古资料与传世文献而见长,抽丝剥茧,还原了唐代家庭与社会的丰富细节和历史实相,补正史之缺,正旧说之谬,读之令人别开生面,不忍释卷。

《唐代家庭:生活、生计与家风》
张国刚 著
32开 精装
简体横排
978-7-101-17220-1
9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