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1934年10月15日,咸福宫西配殿遗失了乾隆写生图小贴落(清代宫廷内檐书画中常见的一种装潢形式,因其可随时令更换,随时“贴上”或“落下”,故称贴落)一张。故宫的物品遗失属兹事体大,“本非精美可珍之品”的小贴落因出自乾隆之手,具历史文化价值,引发责任追究……
马衡上任以后,在20世纪30年代,故宫博物院曾发生失窃案。
1934年国庆日特别开放期内,咸福宫西配殿遗失乾隆写生图小贴落一张。据上报故宫博物院理事会、行政院的呈文:
本月十五日,据本院站段守护队报告,本日上午九时一刻会同警察前往西路查照陈列文物至咸福宫西配殿时,发觉古物馆陈列之清乾隆御笔十七件内称字一四二号分号二三号乾隆写生图属未装裱小贴落一张,不知何时失去。惟此次双十节特别开放三日游,人拥挤,品类不齐,虽经各处馆添派人员监察照料,耳目究属难周等语,该又据古物馆呈同前情,并称本馆据报后当即驰往查看,属实。该件确系乾隆画墨笔花卉小贴落一小张,经长二尺一寸二分,宽一尺一寸九分,有御笔题款。各等情前来,当经本院报请内六区警察署查勘,侦缉在案。一面仍由□□□同各该主管人员详加侦查。缘该小贴落一张,本非精美可珍之品,乃用图钉钉贴壁间,以资照缀,按本院陈列每届国庆纪念日中,东西三路均同时特别开放三天,任人游览。此三日中参观人数激增,派出监察照料人员亦倍徙士乎者。本年循例举行,从十月十日起至十二日止,三路因同时开放三日,仅照常开放中路,而咸福宫不在其内,十四日补行国庆例假,在此特别开放期内,照料监查虽极缜密,而百密尤虑一疏,诚为事实,亦难免该管人员职守所在疏忽之咎,究未可辞,除先将当日站段照料监察之书记杨宗荣、办事员南一雄、科员孙尚容等三员分别严予惩处,并仍会同警察署上紧侦缉彻究。
咸福宫(图片来源:故宫博物院)
10月28日,马衡发布第6号院令,分别给予咸福宫乾隆写生图遗失一案失职员工处分以示惩戒:
查咸福宫西配殿遗失称字一四二号分号二三号清乾隆写生图小贴落一幅一案,经各方查究未获满意之结果。惟根据各关系员工之负责报告可断言其遗失在十二日封门以前之可能性最大。盖以是日之站段及监察人员确有怠忽之处,易生事故也。查西配殿站段书记杨宗荣于十二日迭次擅离,殊属玩忽职务,本应严予惩处以儆将来,姑念其身患疾病后自知疏忽呈请处分,特从宽着记过二次,罚薪一月正。南一雄、孙尚容既发觉站段员有擅离职守情事徇私未报,封门上锁之前后未能细心查看,亦各有其失职之咎,着各记过一次,以示惩戒。此令。衡。十月廿八日。
10月31日,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科员孙尚容因咸福宫西配殿壁上一乾隆写生图被窃案而受过,对院令给他的处分不服,致马衡函,对此案发生、追究、处理加以全面分析诉讼。函云:
为奉今再陈案期必获仰祈钧鉴事。窃尚容于本月二十九日上午奉到钧令一件,内开因咸福宫西配殿清乾隆写生图小贴落一幅一案,根据各关系员工之负责报告,可断言遗失在十二日封门以前之可能性最大。将尚容记过一次,以示惩戒,理宜敬恪承受勿渎。但其中确有特种情形,为期此案之必获不得再为钧座陈之。
(一)令谓根据各关系员工之负责报告,可断言其遗失在十二日以前之可能性最大。尚容对于此点再戴罪加以私意妄陈。查该画用按钉按于南墙之上,该殿屋宇高大,其至低程度亦离地六七尺之高,其下再隔以三尺余高之玻璃陈列柜,当游人众多段员常川住守之一日,乃游人中谁敢出此盗窃之行为?即使有人敢为,该画钉于六七尺高之墙上,又有陈列玻璃柜之隔断,岂能伸手而得?谁谓不然,可以当场试验。再查该案发现时,墙上之按钉是否仍在,或留有几个该按钉,之上是不留有纸痕,墙上留有钉画之痕迹,是新是旧,实为应加研究之实料。凡事根据事实公理人情法律而探讨之,未有不能得其真相者。或请法院派明于法理者前来查照,当日当地实在情形而判断之,自可得确实之真相。此事一明,则各项问题自可迎刃而解。
(二)令谓既发觉站段员有擅离职守情事,徇情未报。查当日尚容于该段员暂离职守之时,一经遇见即超速前赴该殿查看,眼见该殿站段有人又无异情发现,曾经陈明在案。站段人员不准他人代替未见有规则之规定,且成以往之惯例。况尚容每到该殿一次,均见站段有人负责看守各种物品,又无破绽之可寻。站段原则不过如此而已,已实无报告之必要。又尚容前此因报告书记托人划到,曾受过重大之激刺,亦为不敢冒昧报告原因之一,附案陈之。查尚容于民国二十年供职文献馆时,于六月十二日眼见临时书记曹宗儒有托人划到情事,曾经据情报告,沈副馆长批曰函讦,并交一等科员黄鹏霄、二等科员王梅庄查复。尚容查《鲁论小注》讦者攻人阴私之也。展读之下,汗流浃背,自愧多事,追悔无及。后经该查复者据实查复,曹宗儒确有托人划到之事,到底未见有丝毫之结果。当时开罪长官经久不解腾笑,同人议论遗烛起。尚容受过此项重大激刺以后,即切缄口锥舌之戒,数年来只管本身,认真工作,对于书记之有怠忽者实在不敢一言上陈。此次尚容对于暂离职守之段员不敢冒昧报告原因之一。
(三)令谓复未能细心查看。尚容于十二日开门之后封门之前,曾经赴段五次之多,除开门时赴前院查看情形,并预备赴第四科询问段员有无请假情事,与南监察员分负责任,留伊在咸福宫候段员到时开门。至封门时,尚容站在院中四顾查看,深恐屋山墙南隐匿匪人,仅由总务科派员及南监察员并卫队段员封门外,共到该西配殿三次查看,且在南墙下详看佛经多时,实未见及该画被窃丝毫之踪迹,亦未见该段员有何事项之报告。该南墙所钉之画,开门时既无人告知,又无底册可查,无论尚容之愚鲁不能一望而知,即万分聪明之人亦不能意料而知此画之有无。况院中既无监察员点查物品之规定,又无此种惯例可循,谁愿冒昧多事以遭大家之不满。以监察员职务而论,固负查看之责,而无细心查看之任,更为时间上所不许。
(四)查此案发生于本月十五日,直至上星期一我钧座纪念周报告此案后,始悉此案之大概。随于星期二自动前谒钧座面为报告。尚容之监察情形又连次两上报告以备钧座之参考。查此案发生时不行通知尚容前往查看,似有始终不便尚容闻知之意。若无我钧座纪念周之报告,势必至今尚容尚不能闻悉此案情形。揆情夺理,其中必有重大之情,与敢望我钧座加以严切之根究。昨又查得该案发生于十五日上午十时半,其开门在于九钟一刻,其中难保无有别种情形;且发现此案者系守护队王某,其人平日行为之好坏固不必论,但伊以一人而查得该画之被窃是否合法?又经年世时将该王某身上搜查一过,是年世时即以王某有重大之嫌疑。既认王某有重大之嫌疑,即应会同警卫并尚容前往搜查,以表大公,以明责任,何以又以伊一人之单独而搜查之?其一人之搜查是否能认为谓合法?是否有卖情徇私之处?或故意借此搜查之手续以期掩盖大家之耳目?其中疑点甚多。人心日偷不皆君子,关于此点似确实乎亦有研究之价值(关于此点情契甚大,容尚容查明后再报)。
(五)今查该遗失之画系旧日陈列者,为时甚久,当开放时是否又加重新之整顿,其陈列之程式是否严密,是否合法,当开放三日之中,该陈列之负责者是否前往该殿加以详细之查看,前两日之监察员对于此画是否有详细之查看,该守卫等对于此画是否有详细之查看,理应一一而根究之。
(六)查该案发生之后,警卫科员白桂亮往见古物馆徐馆长云,此案如奉院长交我查办,其为甘心查。其口吻对于此案似有把握者。既奉钧座责令该员查办之后,迄今已经半月,其侦查之经过与程度何如,其中是否经过努力之侦查,有无徇情怠职情事,非个中人不能察知。查白桂亮素称精明强干,对于此案如果认真查,万不能无丝毫之线索,此亦应注意及之也。
(七)查职权所在,责任自明。当开放之日,是否将段上之详查物品防备盗贼之一切职责,全行交与监察员、段员等完全负之?在平日负有警卫之专责者,于是日是否仍负责任?此外是否有负责之人?未见有详细明文之规定。该案发生之后,该负责警卫与他之负责者,有何种之表白?似亦应在根究之列。
(八)对于该案一切嫌疑之工役,是否应送公安局或法院严加审讯,非尚容所敢持议。又闻该小工上有呈文,谓当日曾有一度时间该西殿站段无人。使此言果实,该小工等为何不于尚容到段时,即为报告,在于何时以便转呈,即为详查。以尚容监察员之地位,尚不能邀小工等之重视,何有指挥段员之权乎?
(九)将尚容等记过惩戒之后,关于此案是否仍行严追,以期水落石出?若就此了事,在尚容之记过固所不辞,而借机行窃,假公济私,与希图将就卸责之辈,势必高唱得意,深恐以后彼以诈来此以欺往,而被窃之案迭出不穷。
(十)尚容私意以为对于此案应综合先后情节,仍责成负责之警卫,限期侦察,万无侦察不出之理。俟此案大白后,根据院令之规定,以明责任之果于谁属,分别惩处。决不忍借以轻微之惩处,而使此重大之窃案消灭于无形。且此案关系院誉之前途其大,故敢重虑及之前数年中金如意之被窃,对于负责人员未见有如何之惩处,负有警卫之责者,亦未闻有何种努力之侦查,瞻徇情面,舍案不获,实足启宵小轻视之心。此次该画之被窃,岂非前事之滥觞?凡事不慎于始,势必遗害于终,理之然也。
以上冒昧之陈述是否有当,敬请鉴核施行。无任悚惶,迫切待命之至。谨呈院长马。科员孙尚容谨呈。十月三十一日。再者,尚容当日监察确有四个时间未在段上,上下午在本馆片刻之休息时,上午之吃饭时,下午之赴他处写封条时。合并声明。
马衡阅后于后批云:
所呈者点,颇有见地,是供参考。本院现对此案尚在继续侦查中,该员如有见闻足资研究者,仍望随时呈报。惟在未获确据以前,应慎重发言,免淆真相。衡。十一月三日。
12月7日,故宫博物院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其中一项议题,行政院秘书处函:“奉院长谕,据北平故宫博物院呈报,本年国庆日特别开放期内,咸福宫西配殿遗失乾隆写生图小贴落一张,及分别惩处在事人员情形,请鉴核备案一案,当经密令平市府转饬公安局协同侦缉,并指令该院严密追究,仍将惩处在事人员情形,分别具报,嗣后遇有特别开放日期,更须妥派人员照料,以免发生意外,兹据呈复惩处在事人员各缘由,应由处函知故宫理事会,函达查照案。”
(选自章宏伟著《故宫掌门人1925—1949》,中华书局,2025年3月出版)
七个人的中华文明守护史
百余幅珍稀历史图片
重返故宫博物院成立24年间的“第一现场”
《故宫掌门人1925—1949》
章宏伟 著
32开 精装
简体横排
978-7-101-16667-5
98.00元
内容简介
紫禁城作为明清两代的皇宫,是如何演变为如今的博物院的?在演变过程中,是谁在为它谋划未来,想尽办法保存其中的文物珍品和历史遗存?在那个动荡不安的时代,它和它的历任掌门人又经历和见证了哪些历史?这正是本书作者章宏伟要回答的问题。从1924年10月23日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驱逐溥仪出宫、1925年10月10日成立故宫博物院,到1949年间,风雨飘摇中的故宫见证了李煜瀛、庄蕴宽、赵尔巽、江瀚、王士珍、易培基、马衡七位掌门人的智慧与勇气。在文化政治的大变局中,他们和千千万万有识之士为保护故宫和中华珍贵文化遗产,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
本书配有一百多幅重要的珍稀历史图片,书末“图说”部分配有三十余幅彩图,呈现故宫灿烂悠久的历史文化意蕴。
作者简介

章宏伟,历史学博士,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南开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故宫学、中国图书史与明清史。独著有《出版文化史论》《故宫问学》《十六—十九世纪中国出版研究》《故宫学的视野》《作为学问的故宫学》等,合著有《当代中国的出版事业》《中国编辑出版史》等。曾以总策划、制片人的身份负责故宫博物院与中央电视台合作拍摄电视纪录片《故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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