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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通常把“戏曲”作为中国传统戏曲的总名,把“戏剧”作为现代戏剧和外国戏剧的统称,却未必知道,这两个词虽然古已有之,但真正作为上述概念来使用,是进入二十世纪之后的事情。并且用“戏曲”而非“戏剧”作为中国戏曲的代称,还经历了一个有趣的过程。
唐宋以来,人们对演剧有许多称呼,如:剧、戏、曲、弄、爨、杂剧、院本、北词、北剧、北曲、戏文、南词、南戏、南曲、乐、今乐、乐府、传奇 ……其中既有专指某一剧的,也有统称某一类剧的,还有兼指数类乃至全体的。总体而言,称呼虽有不同,实质都是围绕着“剧”“戏”“曲”三者衍生的。其中“戏”“剧”二字早出,这二者再组合“曲”这一要义,中国“戏曲”的内涵始全,“戏曲”作为一个专门的概念由此正式形成,开启了中国艺术的新篇章。
一
究其本来,“戏”与“剧”二字,其义可通。
“戏”字,繁体写作“戲”,字形为食器“豆”,前有一虎一戈。其初义或许与祭祀相关,表示祭祀时戴虎头面具,持戈而舞;亦释作“角力”,角牴戏即由此出。或因模仿战斗与狩猎之状,而非真实活动,遂有扮演、戏耍、戏弄等义;因以言语相戏,又有“戏”一词。再由此引申为演戏、歌舞、杂伎等演艺活动。在汉代诸伎兴盛之后,一众娱乐性表演节目,就被称之为“百戏”。不过“戏”和“百戏”在此时只是泛称,而非专指。
“剧”字,繁体作“劇(勮)”,从力、从豦(“豦”字从虍、从豕),或以表示老虎与野豕奋力搏斗,有角力之状、剧烈、激烈之义,引申为甚、多。或谓初字即“豦”系因先民模仿虎豕相斗,故有乔装、扮演、戏耍之义;由此再引申,亦称演戏为“剧”,并将激烈的论辩称为“剧谈”。唐人则将某些竞争性表演性节目和嬉玩相闹称为“剧”。
由此可见,“戏”“剧”二字,均有扮演和戏玩之义,其义相通,故胡三省注《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四年“请选锐士数百与之剧”,谓“剧,戏也”,二者只是“激烈”程度或有差异。古人也将两字对举,作互文之用,如晋代左思《蜀都赋》有“剧谈戏论,扼腕抵掌”之句,盛唐樊晃《杜工部小集序》有“戏题剧论”之语。因系同义词,后来人们就将这二字组成“戏剧”一词,是为同义复词。
“戏剧”一词的初义,即戏玩、游戏。如《史记》卷一三〇《万石张叔传》“景帝入卧内,于后宫秘戏”句,唐司马贞《史记索隐》:“谓后宫中戏剧所宜秘也。”又《礼记》注“忧不在私好者”句,孔颖达疏:“好,谓华好言语戏剧,华饰文辞,故云不在私好。”隋朝侯白《启颜录》有“数日已后,弟子贪为戏剧,遂忘温酒”之语。再如初唐张鷟《游仙窟》有“向来剧戏相弄,真成欲逼人”语,中唐杜牧《西江怀古》诗有“魏帝缝囊真戏剧”句,均用此义。再因演剧本身有扮演、戏耍之义,也用“戏剧”来指称娱乐性演艺节目。如《太平广记》卷七四“张定”条引《仙传拾遗》:“(张定)与父母往连水省亲,至县,有音乐戏剧,众皆观之,定独不往。父母曰:‘此戏甚盛,亲表皆去,汝何独不看耶? ’”不过,这只是偶然之例,即“戏剧”一词还没有广泛用于指代演剧全体,唐人更多是用“剧”“戏(弄)”分别组词,来指称新兴的表演艺术。
晚唐时,“杂剧”一词已经出现,释道宣《量处轻重仪本》有“杂剧道具”一词,不过别处作“杂戏”,指的是博戏所用之具。李德裕《论故循州司马杜元颖状》,叙及唐文宗时南诏攻入成都,驱掠人口,言有“杂剧丈夫两人”。不过,这里出现的“杂剧”,可能只是“杂戏”的另一种表述。到宋代之后,才专指演剧,为元明戏曲所传承,对中国戏曲史的影响极为深远。
宋人所用“杂剧”一词,按其字面并结合演剧内容,当指包含多种表演内容甚为剧烈的伎艺和艺能。因其“多”,故称杂;因系“杂合”诸艺,故为泛称。此词的核心在“剧”。“剧”之为词,用于演剧,仍含“相搏”之义,指两个以上角色演对手戏,略如参军戏副末可打苍鹘,再如某些竞技类表演;同时这类表演又兼具“剧烈”等特性,例如含有剧烈的戏剧冲突。在作戏谑性表演时,通常先引出矛盾,层层加码,直至高点,再做出人意料的反转 ——相当于先逗哏,最后抖开“包袱”。熟悉相声和小品的观众,当可会心一笑。由于唐人“参军戏”和宋人“杂剧”,都以滑稽调笑为主,故事极简,所以王国维认为它们尚非“真戏剧”“真戏曲”。
北宋时杂剧盛行。此时的“杂剧”,大致有两层含义:一是专指宴会演出的系列节目中的某个节目,包含“艳段”和“正杂剧”两段,内容以滑稽调笑为主;二是泛指众多演出伎艺,即兼指其他百戏歌舞节目,乃承唐人“杂剧”“百戏”之义。
宋杂剧是中国戏曲之祖。元人北曲杂剧和南宋的南曲戏文都是从宋杂剧衍化而来的。大约在北宋灭亡之后,演剧体裁分两路进化:金人在北方衍生出“金院本”,再到蒙元时代形成北曲杂剧;宋人则在南方直接创造了南曲戏文。此后“杂剧”“南戏”二词,成为北剧、南剧的代称,贯穿元明清各代,被各个时期的人们所使用,但其含义、指代又应时而变化,相互之间有关联而又不相同。
二
我们先来看“剧”这条线索。宋人未用“戏剧”这个词,而是高举“杂剧”这面旗子,大步迈进。
北宋覆亡,金人占据汴梁之后,院本出现。艺人们撷取宋杂剧的“正杂剧”部分为院本,它的特点是短小精悍,仍以滑稽戏耍为主。它可能是倡伎演出用的节目,即“行院之本”,简称“院本”。它继承了宋人“正杂剧”的衣钵,所以与宋“杂剧”看起来没有太大区别。
到元代,“杂剧”的指向发生了变化。因为出现了一种全新的演剧体裁,它虽然沿用“杂剧”这个旧称,但与宋杂剧和金院本面貌大异:一是长度增加,一本四折,比院本长数倍,可以通过起承转合来演出完整的故事;二是内容严肃,滑稽不再是主体,原来的戏谑性表演转化为科诨,只作为点缀与穿插,从而改变了叙事面貌与审美感受;三是“曲”的深化和系统化:每折用一个套曲,包含十几到二十几个曲牌,由旦角或末角一人主唱,这有助于剧本写作中塑造主角,也便于主唱演员通过大段演唱来展现歌喉,还让剧本文学通过套曲撰写而大放光华。它只允许一人主唱,而不允许对唱、同唱,显然是通过向说唱表演倾斜而获得演剧的优势,其本身还不是“充分戏剧化”的。而院本这种滑稽短剧,有时也会作为“插件”被用于元杂剧中,成为其中一个活跃场面的表演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