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把《聊斋志异》中的《瞳人语》当作劝惩教育小说看待。清代著名《聊斋志异》评论家但明伦说:“此一则勉人改过也。轻薄之行,鬼神所忌。”何垠说:“此即罚淫,与《论语》首论为学孝弟,即继以戒巧言令色意同。”他们的话有没有道理呢?当然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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