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唐代州县官员中有一类特殊的“假摄官”群体。所谓“假摄”,指当州县正员官出现空阙且吏部尚未拟任之际,由上级官员直接调配人员,临时代理其职。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安史之乱后,随着藩镇体制在全国的确立,州县假摄官数量激增。在本篇推文中,张国刚先生以河朔三镇之一的魏博为例,具体讨论唐后期藩镇为何会涌现出大批假摄官。(魏博)假摄官员数相当多。元和七年(812)十二月魏博(河朔三镇之一,治今河北大名东北)奏:“管内州县官二百五十三员,内一百六十三员见差假摄,九十员请有司注拟。”朝廷“从之”。几乎是三分之二官员在差摄,只有三分之一是有司注拟。魏博的假摄官职,为何如此普遍呢?究竟是如何任职的呢?我们举两个例证说明。李广成(775—818)的墓志称,“建中初,成德军节度使、太尉王公以公文彩峻发,温度沉雅,奏授承务郎、左卫兵曹参军”。墓主李广成在元和十三年以44岁去世,那么他在建中元年(780)被成德军节度使、太尉王武俊奏授承务郎、左卫兵曹参军的时候,年仅6岁。根本不可能出去做官,也无法任职。这应该是魏博镇从朝廷要来的职官名额。左卫兵曹参军很可能就是朝廷给的空白告身,让魏博镇自行安排属下的带职。大约长大之后,李广成“初命瀛州平舒主簿,凡五命赏绯鱼袋,次摄莫州任丘主簿,知瀛之束城县事。”在这个束城知县任上,他的业绩不错,“井赋有伦,流庸者复,敦学校之道,迓宾朋以礼,一邑之人,佥望真拜”。这里的“一邑之人,佥望真拜”说明,李广成的知县是摄职。“逾年,以本官改知蓟州渔阳县事,弹琴理人,又愈于束城之政,因罢秩寓于海濡。以其匪金石之固,风火生疾,以元和十三年五月十七日捐馆于盐田旅次,享龄四十有四。” 李广成改任蓟州渔阳县知县,看来仍然是摄职。墓志题衔是“唐故承务郎行瀛州平舒县主簿知蓟州渔阳县事赏绯鱼袋陇西李府君”,在这里承务郎的文散官,从建中初之后就没有再升迁。“初命瀛州平舒县主簿”,很可能这是李广成唯一的正式职事官,“凡五命赏绯鱼袋”,应该纯粹是魏博镇自己的安排。其他几任职务包括摄莫州任丘主簿、知瀛洲束城县事都只是摄职。墓志题衔是加上了最后一任摄职“知蓟州渔阳县事”。从李广成的这种基层仕宦经历,可以看出,所谓河北藩镇的州县官吏擅自署置的真实情境。又如,赵全泰(797—850)父亲赵融为易定节度参谋□(支)度营田副使、朝请大夫、检校尚书兵部郎中、兼御史中丞、赐紫金鱼袋、上柱国,算是高级职位。父亲的官位使得赵全泰可以凭此入职,“起家摄定州无极县主簿,再为府掾,五宰属城”。他的墓志题衔是“唐故承务郎试左武卫兵曹参军摄无极县令天水赵公”。其中的承务郎、试左武卫兵曹参军几乎与李广成是一样的,我估计李广成的墓志也可以加上这样的题衔。最后是摄无极县令。只是其起家就是摄无极县主簿,所谓“再为府掾,五宰属城”,说明赵全泰一直在定州转圈任职,最后回到了当初的无极县摄县令职务,也可以叫知县。赵全泰还有一个前妻武氏,已亡。其前妻武氏(780—825)敬宗宝历年间去世时的墓记也说丈夫是“摄易州满城县令”,有可能赵全泰“五宰属城”都是摄职。赵全泰续弦夫人李氏也是李唐宗室。墓志谓:“夫人陇西李氏,宗正卿亳州刺史瀚之孙,都水监丞颍王府参军陕州夏县丞迈之女。”李瀚两唐书无传,但是,常衮有《授李瀚宗正少卿制》,谓“银青光禄大夫前亳州刺史本州团练守捉使上邽县开国男李瀚”。《旧唐书·德宗纪》贞元七年八月“丙申,贬宗正卿李翰为雅王傅”。赵妻李氏的祖父大约就是这个李瀚。显然,赵全泰与李氏结婚的时候,河北与朝廷的关系应该还不算太坏。为什么唐代宗室疏属会嫁给一个河北基层官员呢?易定镇一直对朝廷比较恭顺。赵全泰的前妻死于敬宗宝历元年(825),则其续娶当在文宗初年,正是朝廷与河北藩镇关系稳定的时期。赵全泰的父亲属于易定镇高级军将,与唐宗室疏属结成姻亲,大约也属于中央与河北藩镇友好政策的一部分。以上李广成、赵全泰的经历不仅可以作为河北藩镇如魏博管内官员中有163员“见差假摄”的旁证,而且可以看出所谓河北藩镇官吏自我署置究竟是如何施行的。
(摘自张国刚著《唐代官制:官吏体系与机构运行》,中华书局2026年版,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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