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记》的《循吏列传》所写的,是“循吏”这样一类特殊的人群。“循吏”的吏,就是官吏的吏。我们都知道,在中国古代,很长的时间里,官和吏,是两种不同的人,官是官员,吏则是公务员,在传统社会里,那是两个互为关联,却很不相同的阶层。但是,在司马迁的时代,官和吏这两个词,却还没有那样明确的阶层指向,在很多时候,它们指的是同一个阶层,所以《史记》的这篇《循吏列传》,其中的吏,就是官;从篇中所举的例子看,那些吏,还大都是丞相一级的高官。
那么什么是“循吏”呢?《循吏列传》开卷就是一段“太史公曰”,可以看作是司马迁本人对“循吏”的一个基本解释。这段“太史公曰”是这样说的: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
这段话,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法令是用来引导民众的,刑罚是用来禁止奸邪的。即使文的法令和武的刑罚都不具备,善良的民众还是有所畏惧而注重自身修养,是因为官僚阶层还没有乱。官员奉公守职,处事依循常理,也可以成就国家和地方治理,哪里一定要施行威仪严刑才行呢?据此我们可以知道,司马迁所谓的循吏,就是“奉职循理”的官员,简单地说,也就是守规矩、有底线的官员。
这样的官员,司马迁在《循吏列传》里写了五位,依次是楚国的孙叔敖、郑国的子产、鲁国的公仪休、楚国的石奢和晋国的李离。这五位都是春秋时候的名臣,《循吏列传》所记他们的事迹,有不少跟司马迁之前的一部西汉名著《韩诗外传》所记相似。

这五位循吏中,名气最大的是大家相对熟悉的郑国丞相子产。但在《循吏列传》里排次第一,司马迁花笔墨也最多的,不是子产,而是楚国丞相孙叔敖。
据《循吏列传》记载,孙叔敖原本是楚国的一个普通读书人,碰到了一位贵人,把他引荐给楚庄王,让他接自己的班,做楚国的丞相。结果这位孙叔敖丞相才上任三个月,楚国就出现了举国上下和谐团结的可喜景象,百姓都以生活在楚国而倍感快乐。
接着《循吏列传》的孙叔敖传部分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庄王改革货币制度,百姓不便,商界体验槽糕,很不适应,孙叔敖体察下情,劝楚庄王回归旧制,终于使市场复归平静;另一个是孙叔敖运用迂回战术,帮助楚庄王实现交通运输制度改革。这第二个故事涉及楚国当时的车制和门规,需要作一点解释。
说是楚国老百姓的习俗是喜欢“庳(bì)车”,也就是底盘低矮的车。楚王呢,认为这种底盘低矮的庳车对拉车的马来说很不方便,所以就想发个文件,让全国都把车改成高底盘的车。这个时候丞相孙叔敖就出来劝楚王,说:“文件发了很多,老百姓都不知道走哪条路了,这样不好。大王您要是一定要推行高底盘的车,为臣我向您请求,让我教城乡各处让他们把门梱(kǔn)加高。乘车的人都是君子,君子不会经常下车的。”楚王一听,哎,这主意不错,就同意了。过了半年,孙叔敖的办法果然奏效,老百姓都自个儿把车的底盘加高了。

《循吏列传》里的这个故事,逻辑是很清楚的。但问题还是有,而其中的关键,就在那个“梱”字上。
什么是“梱”?一般的解释,“梱”就是门槛。但是如果“梱”就是门槛,那么门槛增高之后,无论车的底盘增高多少,车还是过不去,因为车是要靠车轮前行的,而在有高门槛的门跟前,除非撤了门槛,车是不可能翻越的。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梱”呢?我们查一查东汉许慎编的著名字典《说文解字》,就可以知道,在汉代,梱、橛、图片(niè),这三个汉字,在指称与门相关一个构件上,意思是相同的;门梱、门橛和门图片,指的都是同一样东西,就是竖在大门中央的短木。
在楚国,这根竖在大门中央的短木,原本应该是很低矮的,所以楚国百姓喜爱的底盘低矮的车,可以畅行无阻;后来楚王采纳孙叔敖的建议,加高了城乡门楼前原本低矮的门梱,这就倒逼楚人的车辆,不得不加高底盘,否则车主人坐车到门前,就不得不下车,由人抬着车过门梱了。
楚庄王时代是春秋中叶,当时低矮的“庳车”,现在已经难觅踪影了。但之后被加高了底盘的高车,今日楚国考古中屡有发现,像河南淅川下寺春秋晚期楚墓二号墓二号坑2号车的轮径有118厘米,淮阳马鞍冢战国楚墓出土的车辆轮径有136和146厘米,可见孙叔敖的极具智慧的建议在楚国实现的普遍程度。
而最堪玩味的,是《史记·循吏列传》里所记的孙叔敖的这个故事,背后还有一个一般人不知道的背景,那就是《荀子》的《非相》篇里所写的一段话:“楚之孙叔敖,期思之鄙人也。突秃长左,轩较之下,而以楚霸。”意思是楚国的孙叔敖,是期思这个地方的一个下等人,头上秃发,左臂还比右臂长,人很矮小,比车前的直木和横木都要矮,就是这么一个其貌不扬的人,却让楚国称霸一方。如果《荀子》的这段话是纪实的,那孙叔敖应该是坚持保留“庳车”的低底盘,才是最合乎自身出行特性的逻辑选择,但他居然选择了相反的对自己不利的方向。而如果我们把《荀子·非相》篇里描写孙叔敖长相的那四个字“轩较之下”,跟《循吏列传》所记孙叔敖主动献计增高门梱,改良“庳车”,两者结合起来看,这位小个子的春秋循吏形象,是不是又高大了几分?

所以太史公在《循吏列传》孙叔敖传的末尾,借了传说中孙叔敖的丞相官位三次得到又三次失去的传说,特意发议论,说孙叔敖最大的本事,是“不教而民从其化”,也就是并没有发布什么行政命令,老百姓就自觉地跟随他指引的路线走了——为什么孙叔敖能有如此大的能耐?就是因为他不自私,守规矩,有底线。
《循吏列传》所记的这五位循吏中,最好玩的是鲁国博士公仪休。
公仪休也是一位丞相,鲁国的丞相。按照《循吏列传》的说法,他的为官主张,是“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就是拿国家工资的官员,不能跟下面的老百姓争利;获得了利益大头的一方,不可以再榨取小的一方。
这位公仪休丞相最有意思的故事,是因为喜欢吃鱼,有人拿了鱼来作为礼物相赠,他却不接受。对方纳闷了,说:“我是听说您老特别喜欢吃鱼,才送您鱼的,您干嘛不接受呢?”丞相的回答很有水平,说:“正因为我特别喜欢吃鱼,所以不能接受你的赠品。现在我做着丞相,自个儿就供得起鱼;今天我要是接受你送的鱼,而被免了丞相,那以后还有谁会再来给我供鱼呢?所以我是不能接受你送的鱼的。”
公仪休的话,是说得很轻松的。但他背后的指向,却是十分地严肃。因为它同样显示了个人守规矩、有底线的为官境界。

《循吏列传》所记的五位循吏中,引起后世争议的,是名列最后两位的石奢和李离。
石奢是楚昭王时代的丞相,平时为人刚正廉洁正派,从来不阿谀奉承,也从不回避问题。有一回石丞相到下面视察工作,半路上遇到了个杀人犯,这丞相大人也加入到了追犯人的行列里。犯人最后是逮着了,不过不是别人,就是石丞相他爸。怎么办呢?这位石奢石丞相的做法是:放了老爸,但把自己抓起来;同时派人代他向楚王汇报,自我检讨,说自己不忠不孝,罪该万死。楚王呢,自然是放他一马,说:“你追了犯人,但没追上,不该判罪,你就干你的正事吧。”没想到这石奢回复楚王说:“不隐藏自己父亲的过失,不是孝子;不遵奉君王的法律,不是忠臣。大王您赦免了我的罪责,那是主上的恩惠;但我甘愿伏法而死,是做臣子的职责。”最后他竟然不接受楚王的命令,自己抹脖子自杀了。
李离的故事,跟石奢颇为相似。说这位李先生,是晋文公时代负责司法刑狱的长官。因为误听传闻而错杀了人犯,就把自己抓起来,要判死刑。晋文公得知后,说:“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属有过错,不能算是你的罪责。”李离却说:“为臣我是一众司法官员的领导,但并没有让位给下属;工资也很高,但并没有跟下属分享奖金。现在因为误听传闻而错杀人犯,却要把罪责推给下属,这是从未听说过的事。”坚决不接受晋文公的命令。晋文公不高兴了,反问李离:“你既然认为自己有罪,那寡人我是不是也有罪啊?”李离呢,典型的一根筋,说:“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文公您因为臣下我能听微决疑,所以让我做司法刑狱长官。现在误听传闻错杀人犯,罪就该死。”最终还是不接受晋文公的命令,伏剑自杀。
因为《循吏列传》的石奢传和李离传两部分,重点都不在石、李二人的政绩,而是写他们面对两难处境时的选择,所以后代就有学者认为,这两位算不得循吏。像明代的陈仁锡,就说石奢、李离二人“未见为循吏”,也就是没看出来他们二位像是循吏。
那么,在入选人数极为有限的篇幅里,司马迁为什么要把石奢和李离这两位似乎跟“奉职循理”主题有点遥远的官吏选进来呢?
这就要说到《史记》最后的《太史公自序》里,有关《循吏列传》的解题了。在《太史公自序》里,司马迁是这样写的:“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传》第五十九。”这其中的“奉法循理”,在《循吏列传》的公仪休传里出现过,跟前面引用过的“奉职循理”是同样的意思;“不伐功矜能”,意思是不以自己有功、有能力而骄傲。而其中跟我们读到的《循吏列传》画风最不合的,是“百姓无称,亦无过行”这八个字,它消极地刻画出循吏的一般特征,是他们在百姓口中并不被称颂,但是也没有犯什么过错。不过,如果我们把《循吏列传》的正文,跟《太史公自序》的这一解题结合起来读,其中的意蕴,就颇耐人寻味了。
一面在说循吏可以是“百姓无称”,另一面却把被列入循吏代表的子产,治理郑国二十六年后,死了,引来成年人嚎啕大哭,老人像小孩似的啼哭的悲怆场面,刻画得入木三分,甚至还直接引用了当时人的话:“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意思就是:子产真的离开我们死了吗!老百姓还有谁可以依靠啊?
一面在说循吏应该是“亦无过行”,另一面却特意写了一位有“过行”的司法刑狱高官李离,因为误听传闻错杀人犯,为追求公正,把自己抓了起来,判了死刑,即使有晋文公宽解,依旧不接受君命,而持剑自杀。
《循吏列传》用这种不循常理的写法,尤其是写循吏们对于为官底线的极端重视,底线在他们的眼里甚至高于生命,以此来凸显忠于职守、依循常理的官员难能可贵,应该说是司马迁精心安排的结果,而绝不是选择的不当。
因此就要提到一个历来有不少人已经指出的《循吏列传》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那里面作为循吏代表的,都是春秋时期的官员,司马迁身处的汉朝,是一个官员都没有入选的。与此相应,在《史记》七十列传中,还有一篇《酷吏列传》,那里面写的,却都是汉朝的官员。因此就有人推测,太史公之所以在《循吏列传》和《酷吏列传》里有这样的选择,是用了一种特殊的方式,对自己身处的汉武帝时期的官员和官场政治,作鞭辟入里的批判。果真如此吗?我们之后讲《酷吏列传》时再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