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刚刚过去的2025年新高考,在语文全国I卷的文言文阅读题里,有一段材料节选自我国汉代成书的古籍《列女传》。关于这部古籍,一般都认为其属于史部传记类古籍,但其实《列女传》应当是一部经学要籍。那么为什么称《列女传》为经学要籍,这其中又有哪些论点值得注意呢?以下是一篇研讨《列女传》是经学要籍的分析文章,现刊布于此,供读者参考。
作为传世古籍中为数不多的汉代典籍,《列女传》一书的重视程度远比不上其他汉代典籍,这一方面是《列女传》作为集中反映传统女性观的古籍在今日不合时宜,另一方面则是《列女传》作为一部不断“发展”的古籍,如非经过宋代前后数次的整理,其原貌早已湮没于不断诞生的“古今列女传”系列著作中。但是,当审看《列女传》的视角从纵向移变为横向时,后人便能“再发现”《列女传》的不能忽视也不可忽视的特殊之处——这便是《列女传》的经学典籍的本质。
说《列女传》为经学要籍,其实是一个较为反直觉的认识,这不仅是因为《列女传》书名的“传”字,更因为《列女传》的内容主体是列女故事,从朴素认知出发,按照四部分类法,《列女传》在史部传记类,非常“名正言顺”。诚然,自《隋书·经籍志》至《四库全书总目》,提及《列女传》皆在史部,《四库全书总目》更将其作为传记类总录之属的第一种。易言之,在四库馆臣眼里,凡是的可以认定为人物群传的著述,其最早的起源应该追溯到《列女传》。就后世的流传而言,四库馆臣所见未必无理,不过,我们认为这种看法只是重其流,而非重其源。而讨论图书性质,如果重其流,势必会遮蔽这一具体图书诞生的历史环境,导致避不可免地带上厚厚的“后见之明”。
具体到《列女传》而言,我们可以选取一个其中故事来对其做一场“文本解剖”,从而透视其为经学书写的本质。本文选取的是卷三《鲁漆室女》:
漆室女者,鲁漆室邑之女也。过时未适人。当穆公时,君老,太子幼。女倚柱而啸,旁人闻之,莫不为之惨者。其邻人妇从之游,谓曰:「何啸之悲也?子欲嫁耶?吾为子求偶。」漆室女曰:「嗟乎!始吾以子为有知,今无识也。吾岂为不嫁不乐而悲哉!吾忧鲁君老,太子幼。」邻妇笑曰:「此乃鲁大夫之忧,妇人何与焉!」漆室女曰:「不然,非子所知也。昔晋客舍吾家,系马园中。马佚驰走,践吾葵,使我终岁不食葵。邻人女奔随人亡,其家倩吾兄行追之。逢霖水出,溺流而死。令吾终身无兄。吾闻河润九里,渐洳三百步。今鲁君老悖,太子少愚,愚伪日起。夫鲁国有患者,君臣父子皆被其辱,祸及众庶,妇人独安所避乎!吾甚忧之。子乃曰妇人无与者,何哉!」邻妇谢曰:「子之所虑,非妾所及。」三年,鲁果乱,齐楚攻之,鲁连有寇。男子战斗,妇人转输不得休息。君子曰:「远矣!漆室女之思也。」诗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此之谓也。
颂曰:漆室之女,计虑甚妙,维鲁且乱,倚柱而啸,君老嗣幼,愚悖奸生,鲁果扰乱,齐伐其城。
上述这个故事,可以划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鲁漆室女的本事,第二部分是“君子曰”,第三部分是“诗云”,第四部分是“颂曰”。就此《鲁漆室女》一章来看,其第一部分本事无疑构成此章的最主要的内容,后面三个部分都是就此内容而发。其中,第二、第四两个部分作为赞、颂,在这一章中与鲁漆室女这一人物是黏合的,脱离第一部分,第二、第四两个部分就会顿时失去地基,变成“空中楼阁”,但与此不同的是第三部分“诗云”。从与鲁漆室女故事的关系紧密度而言,第三部分读来是最疏离的——倘若将第三部分从这一章中删去,对于阅读者而言,是并不影响理解鲁漆室女故事的。但是,重点也恰恰在这里。
《鲁漆室女》一章所引之诗见于《诗经·王风·黍离》,《毛诗序》说:
《黍离》,闵宗周也。周大夫行役,至于宗周,过故宗庙宫室,尽为禾黍。闵周室之颠覆,彷徨不忍去,而作是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