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的起源和发展
一、有固定的形制。
二、有惯用的文体或行文格式。
三、埋设在墓中,起到标志墓主身份及家世的作用。
一、滥觞期:自秦代至东汉末期。这一时期存在着志墓的风习,但并没有形成固定的墓志形式。
二、转化期:魏晋至南北朝初年。这时墓志开始正式形成,但还常以小碑或柩铭的形式出现,变化较多,或称碑,或称铭,或称柩铭等。墓志这一名称尚未使用。
三、定型期:南北朝时期。墓志的名称正式出现,形制和文体相对固定,并成为当时墓葬中普遍采用的丧礼用品。
早期志墓器物
告地状存在于西汉早期,它仿效阳间官司文书,将死者名籍和随葬品移交给地下官吏。虽然它是宗教迷信用品,但标志死者的作用是很明显的。例如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西汉墓出土告地状:“十三年三月庚辰江陵丞敢告地下丞,市阳五大夫少言,与大奴良等廿八人,大婢益等十八人,轺车二乘,牛车一两,驺马四匹,駠马二匹,骑马四匹。可令吏以从事,敢告主。”(见《考古》1976年第1期《从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墓看汉初法家路线》。)
凤凰山汉墓出土告地状(滑动查看全图)
墓志的辨伪
修订说明
【上款预售】《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作者赵超先生题上款+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