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鸿讲堂·第23期
讲座主题:《太平广记》的体例与体例校勘
演讲嘉宾:南开大学李剑国教授
活动时间:2017年9月24日(周日)10:00-12:00
活动地点:中华书局二楼伯鸿讲堂
主办方:中华书局
李剑国
山西省灵丘县人。生于1943年。1962年就读于南开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1967年毕业。1979年考入南开大学中文系,攻读中国古代文学硕士学位,1982年毕业,留系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为中国古代文学专业与古典文献学专业博士生导师。2008年退休。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言小说、小说文献学。主要著作有《唐前志怪小说史》《唐前志怪小说辑释》《唐五代志怪传奇叙録》《宋代志怪传奇叙録》《新罗殊异传辑校与译注》(韩国)、《新罗殊异传考论》(韩国)、《宋代传奇集》《中国狐文化》《镜花缘丛谈》《新辑搜神记·新辑搜神后记》《唐五代传奇集》等。 发表论文120余篇。
讲座内容提要
《太平广记》取材以故事为主,包括历史遗闻、人物轶事、神怪传说、动植物传说等等。其中又以小说为主,《郡斋读书志》小说类称“取古今小说编纂成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之为“小说家之渊海”。
使用《太平广记》须明体例,包括编纂体例、引文体例以及行文体例等。《广记》为广见闻而编,注重的是故事本身,它不是在保存旧作,而是在罗列故事。对于原作者它常常忽略不问,且常改易原文:如各条标目大都自拟;在原文前常加朝代;改人物称谓;把原文第一人称“余”、“予”等改为作者姓名。最后一点尤为主要,它关涉到对作者及作品文字、创作时间的考证。若不明此体例,往往会造成误判,如《古镜记》《玉堂闲话》《李娃传》等。尤其是对《李娃传》首节之理解,末节写作时间之校定,学者多有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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