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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年度人物评选通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要实现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必须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文化传承发展的基础在于教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决定,两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也提出了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的重大任务,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传承发展中华文化的重要途径。
加强传统文化教师队伍建设,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提出要“打造一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两办文件”指出,“对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传播交流作出贡献、建立功勋、享有声誉的杰出海内外人士按规定授予功勋荣誉或进行表彰奖励”,“发挥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发挥先进模范的表率作用”。近年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领域涌现了一批优秀的管理、教研和教学人才。为进一步鼓舞士气、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成功举办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届年度人物评选的基础上,中华书局经典教育研究中心即将发起“第四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本评选属于鼓励性、荣誉性活动,不代表任何一方的评估尺度和价值标准。敬请各省市教育行政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关注、积极参与!
主办单位:
中华书局经典教育研究中心
学术支持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文化创新与传播研究院
首都师范大学中国国学教育学院
广州大学文学院
重庆国学院
海淀敬德书院
媒体合作单位:
腾讯教育 网易教育 大佳网 APTV网络电视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中华活页文选杂志社
2018年1月—2018年7月
1.学前、小学、中学(含中职)、大学(含高职)阶段传统文化教学、教研、管理人员
2.私塾、学堂、书院、基金会等社会机构传统文化教学、教研、管理人员
3.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方面做出显著贡献者
4.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机构
1.教学人物奖
参评要求:传统文化在职教学人员。5年及以上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的经验,对传统文化教育的教学内容、方式、活动有开创性的拓展,在提升学生传统文化素养方面成效显著。
2.教研人物奖
参评要求:传统文化在职教研人员。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研究,对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建设与实施策略有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
3.管理人物奖
参评要求:传统文化教育在职管理人员。在调动教师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传统文化教学工作,以传统文化为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方面起到突出领导作用。
4.卓越贡献人物奖
参评要求:长期从事传统文化教育教学及研究,在传统文化教育教学及研究领域取得卓越贡献的学者及社会人士。
5. 组织单位奖
参评要求: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理论研究、实践推动、师资培训、教学科研、教材教法、教学评价、公益资助方面做出持续而明显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24点,申请人员填写申报表(下附申报表),个人或单位只能申请一个奖项,同时在参评承诺书上签字。
卓越贡献人物奖由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推荐产生,不接受个人申报。
第一步:组委会根据参评要求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参评要求的人员名单。
第二步: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各奖项前20名即获得候选人资格。
第三步:候选人名单在中华书局经典教育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hygrz)以及其他媒体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步:组委会召集专家委员会进行终审,评选出获奖人物。
第五步:获奖人物名单在中华书局经典教育研究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及支持媒体上公布,于2018年暑期举行颁奖典礼。
1.申报材料上报阶段: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3月31日24点
2.评审委员会初步评选阶段:2018年4月1日至6月15日
3.专家委员会最终评选阶段:2018年6月16日至7月10日
4.最终结果公布:2018年7月
5.年度人物颁奖典礼:2018年7月
荣誉证书、奖杯、年度人物案例精粹
参评人员或组织单位提交传统文化教育科研、实践成果(教学设计、教研论文、教育管理论文、视频、音频等),组委会将集中汇编。
1、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
主 任:祝安顺
秘书处:韩霞 张燕
2、评审委员会委员
郭振有(中国教育学会会原常务副会长)
顾之川(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审)
尹 涛(中华书局副总编辑)
顾 涛(清华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吴颍惠(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许凤英(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小学校长)
王海兴(北京教育学会吟诵教育研究分会秘书长、北京景山学校语文教师)
马红民(北京教育学院丰台分院副院长,北京市中学语文特级教师)
3、专家委员会委员
韩 星(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王新宏(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原所长)
徐 俊 (中华书局总经理)
顾 青(中华书局总编辑)
陶继新(中国孔子基金会传统文化教育分会副会长、山东教育社编审)
联系人:韩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 63267862
材料提交邮箱:bjygrz@126.com
第四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年度人物申报资料附件1&2
http://www.zhbc.com.cn/resPath/resKE/file/20180123/151667796686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