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清醒意识到战争的残酷性,深刻懂得动用暴力手段不是解决国家冲突的最好途径。为此,在《谋攻篇》开篇即从效益的角度提出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思想:“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里的军、旅、卒、伍皆为古代军队编制单位。这段话的意思是,大凡用兵的原则是:迫使敌人完整地降服是上策,起兵用武力击破敌国就次一等了;使敌人全军、全旅、全卒、全伍完整地降服是上策,用武力击败敌军就次一等了。所以,百战百胜,破军杀将,必多死伤,算不上是最高明的;不通过交战就降服全体敌人,即以计谋战胜敌人,这才是最高明的。这就明确阐述了《孙子兵法》的“全胜”思想。
全书共五卷,内容以李贽编纂评注为底本,依《孙子兵法》十三篇,每篇下首列魏武帝原注,附以李贽、王凤洲、袁了凡等人的评语。此为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闵于忱松筠馆刊朱墨套印本。
《孙子兵法》的“全胜”思想,从理想到实际包含两个主要层次:一是理想层面,追求“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理想境界;二是实际层面,在不得已而用兵作战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损失,实现破中之“全”。对于像姜子牙、司马穰苴、孙子这样的高明统帅而言,军事的最高境界就是避免战争,但是,一旦被迫选择了战争,就必须胜利。
就第一层面而言,孙子认为,“百战百胜”并非用兵的最佳选择,“非善之善者也”。高明的战争指挥者应该努力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即以强大的军事实力为后盾,通过高明的谋略指导和外交手段,摧毁敌人的抵抗意志,不经过交战就使敌人完全屈服。所谓“化干戈为玉帛”,“战胜于朝廷”是也。这是孙子孜孜以求的军事艺术的最上乘境界,也是《孙子兵法》立足于战争,又超越于战争的魅力之所在。如先秦时期墨子救宋不以兵革、烛之武夜见秦穆公说退秦师,韩信遣使奉书平定燕地等,就是这一思想的完美实践。然而这种情况比较不多见。所以就有了孙子“全胜”思想的第二层次。
第二层面,是立足实际,在战争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运用正确的军事战略,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赢得最大的胜利,实现“以破求全”。如果说,实现高层次“全胜”的主要方法是“伐谋”和“伐交”,那么实现第二层次的主要手段则是“伐兵”,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排斥“攻城”。当然,“伐兵”“攻城”,并不是蛮干、死打硬拼,而是建立在“权变”、奇谋妙计的基础上。
《孙子兵法》的“全胜”思想,关键在一个“全”字。全国、全军、全旅、全卒、全伍、全胜、全利、以全争于天下,《孙子兵法》一共出现“全”字近十次。研究中国儒家的人认为,孔子创立的儒家思想核心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仁”!研究中国道家的人认为,老子创立的道家思想核心也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道”!而研究中国兵学的人认为,《孙子兵法》的核心思想也是一个字,那就是“全”!
全,就是全部、全体、完全,表现在战争领域,就是指一次作战行动总体,如战争的总体、战役的总体、战斗的总体等;表现在作战目标上,就是“全利”,以尽量短的时间和尽量小的消耗,求得最大的战略效果,套用经济学中效益最大化原则来审视,就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表现在作战手段上,就是以“全”争胜,以“全”争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