冨谷至,东洋史学家,中国法制史和简牍学研究专家。1952年1月1日生于日本大阪;1975年毕业于京都大学文学部东洋史专业;1979年,京都大学博士课程退学,之后历任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助教、大阪大学教养部讲师、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副教授;1991年取得京都大学文学博士学位;2000年起,任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教授,2017年荣退,其间历任英国剑桥大学客座研究员、德国明斯特大学客座教授、中国西北大学客座教授;现为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名誉教授、龙谷大学研究生导师、瑞典皇家学院(The Royal Swedish Academy)会员。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曾留学日本佛教大学、京都大学,并曾任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客座教授,翻译过20多篇日译汉学术论文和一本专著,主持完成富谷至主编的《东亚的死刑》一书的汉译稿。目前主编《法律史译评》年刊。
薛夷风,女,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任京都大学招聘外国人学者。独著《民商事组织形态法律制度的研究》、《物权法的理论与实践》、《公司法的理论与实践》等,发表《论中国近代“周岁”计龄方式的法律意义》等多篇学术论文、译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