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司法档案选编》收入龙泉地区所藏晚清至民国时期司法档案。上自咸丰元年,下至民国三十八年,共计一万七千余卷,多达八十八万页,数量极为庞大,多侧面地折射出清代民国时期地方社会的世相百态,是研究清代特别是民国时期的地方司法、日常生活、社会变迁等诸多侧面的珍贵史料。为方便学者查询利用,浙江大学地方历史文书编纂与研究中心将这批档案重新整理,以案件起始时间为序编排,编写提要,附入档案原件。此为第一辑,晚清时期。
1.资料独占:是目前所知民国时期保存最完整、数量最大的地方司法档案。案卷时间起自民国元年(一九一二),止于民国三十八年(一九四九)。由于司法案件的延续性,例如诉讼持续、旧案新诉、新案引证旧案文档等多种原因,它也包含了相当数量的晚清案卷,因此档案文书所属的实际年代,则自咸丰元年(一八五一)始,至一九四九年止。2.内容详实:一方面,这批档案清晰记录了中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从传统到近代变革的完整过程。中国古代司法一直延续的是行政司法合一的制度。表现在地方司法上,就是县衙审判,典史和知县(幕友)判案。这套制度,到了清末民初开始改革。这批龙泉地方法院的档案,就为我们提供了从晚清到1949年,整个民国时期地方司法变迁的完整资料。另一方面,这批档案也记录了近代地方社会结构、经济形态、家庭婚姻、民众观念等方面的变迁,实际涉及民众生活的几乎所有内容。龙泉司法档案中卷帙浩繁的诉状、辩诉状、口供和作为证物保存下来的契约、文书等等,记录了大量的社会经济的信息。3.整理细致:这一批档案卷宗编号至17411号,其中存在一些空号,实际有档案的文书共一万七千三百三十三件卷宗。又由于存在一卷多案的情形,因此记录的诉讼案件则超过两万个。编目工作最终形成的龙泉司法档案目录,共计约一百万字。选编工作依据新编的索引目录,将散布于不同卷宗中同一案件的文书集中起来,按时间顺序重新编排,然后从中选取典型案例,分辑出版。此为第一辑。4.彩色印刷:最大限度地保存档案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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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对象: 法制史、社会史、人类学的研究爱好者
龙泉司法档案晚清文书的类型与格式 吴铮强 一龙泉司法档案晚清部分内容概说 杜正贞 一本辑凡例 一一 咸丰元年李联芳控韩林秀强霸阻砍案 一二 光绪十八年刘叶氏控刘鼎奎掯纳膳租案 六三 光绪二十六年李学韩控周关荣等盗砍杉木案 一五四 光绪二十八年叶广轮与杨张生互控山业案 二〇五 光绪二十九年夏光仁控李马生藉占拚砍案 二八六 光绪二十九年殷韩氏控廖永年等蓄谋罩占案 三二七 光绪三十年金林养等控吴礼顺等纠党强砍案 八二八 光绪三十一年季广晁控张方恒胆肆抢割案 八八九 光绪三十二年洪大猷与沈陈养互争山业案 九五一○ 光绪三十三年吴绍唐等侵吞积谷案 九八一一 光绪三十四年瞿自旺控瞿长青等恃强抢贴案 一三二一二 光绪三十四年刘绍芳控刘朝高等抢匿契票等案 一五二一三 宣统元年刘廷滔控谢河清等冒领契据案 二九八一四 宣统元年郭王辉等控叶大炎等涎谋凑锦案 三一九一五 宣统元年毛樟和控毛景隆昧良赖债案 四〇六一六 宣统元年李师福控季锡璜藉连纠搬案 四四五 一七 宣统元年叶天茂控廖立汉一业两卖案 四五三一八 宣统二年季庆元控吴荣昌等藉买混争案 四七五 一九 宣统二年刘焕新控刘嘉旺恃强混占案 五二七二○ 宣统二年叶佐邦控周继明听唆棚诈案 五五一二一 宣统二年朱光荣控吴正兰挟嫌抢盖案 五七一二二 宣统二年项火仁控项周氏纠党捆缚案 五九九 二三 宣统二年范绍文控刘文贵越界强砍案 六一三二四 宣统二年叶以通控锺瑞芝越界强占案 六三三二五 宣统二年廖增员控王朝信藉废强砍案 六五〇二六 宣统二年仵作蒋斌验尸报告 六九四二七 宣统三年王蔡氏控王必富等争种夺贴案 七〇三二八 宣统三年瞿泽广控瞿绍文听唆妄争案 七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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